第九十二章抓住男人的胃-《我被霸总拐去结婚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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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傅氏集团的大楼在滨市的核心地段,显得格外的耀眼,它位于滨市的CBD商务区,是非常奢华的地段,夕阳西下,傅氏集团却显得格外的挺拔,谁也不会想到,在今后的一个月之内,傅氏集团将由滨市最年轻的总裁接任,那就是傅北琛了。

    傅北琛,二十七岁,傅氏集团掌门人,滨市最有钱的钻石王老五,是全滨市女人的梦中情人,女孩子都忍不住排队想给他生猴子,然而传闻这个总裁却喜欢上了一个娱乐圈的杂牌编辑,这个编辑是个小透明,已经三个月没有上线任何的文章了,傅北琛是什么品位?

    一想到那个得到傅北琛的女人,滨市的女孩子们都沸腾了,这个女人到底是何德何能,能够获得霸道总裁的爱?

    步入傅氏集团的大厅,很多部门已经陆陆续续的开始下班,有一些特殊的部门还在加班加点,处理各种紧急的业务,能在傅氏集团这样的公司任职,没有两把刷子是不可能立足的,他们不仅有超高的业务能力,还需要很大的抗压能力,在遇到紧急事情的时候,还能加班加点。

    总之,在傅氏集团工作的人都是狠人,一般的人的根本抗不住傅氏集团的高强度工作,996的生活看上去表面鲜亮,但是,职场中却有特别多的职场规范还有斗心斗角,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是太累人了,这些下班的人步履匆匆,脸上都是疲惫。

    这样的职场中,工作一天神经绷得紧紧的,稍微说错一句话就会粉身碎骨,这样的生活真的是太疲惫了。

    初夏摸了摸胸口,幸亏自己不是傅氏集团的人,她只会开个小店,简单又惬意,还好自己只是一个自由工作者,干点自己喜欢的事情,挣点小钱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初夏从小到大就没有什么大的理想抱负,在家里写写文章,插插花做做美容,这才是小女人该有的生活,初夏从来没有想过,要成为一个职场女强人,但是她却找了一个职场总裁的老公,

    这和初夏原本的设想有些出入了,原本初夏的理想目标是找一个文艺气息的男孩子,双手不沾阳春水,干干净净,会弹钢琴会吹笛子,每天两个人琴瑟和鸣,饿了只需要喝点矿泉水看看天上的星星,就可以了,根本不需要世俗的烟火。

    然而,现在的初夏已经变成了一个甘为男人洗手煲汤的女人,初夏提着饭盒,穿了一件米色的长衫,搭配一双平底鞋,宛如一个居家生活的家庭主妇。

    “你是谁?怎么来这里了呢?”前台的女接待员不认识初夏,看到一个女生穿着这样休闲的衣服,松松垮垮的,手里还提着个饭盒,女孩有点瞧不起人,一副鄙夷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我找莫森,过来给他送点东西!”为了避免过于高调,初夏没有报出傅北琛的名字,而是直接说了莫森的姓名。

    什么?莫森?就是那个新来的总裁助理吗?

    那个总裁助理长得那么秀气,和这个女人是什么关系?女孩子翻了一个白眼。

    “莫助理忙得很,根本没有空见你!”女孩子一副不耐烦的样子,拒绝让初夏进入,而另一个女孩子却彬彬有礼,很有教养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请问您和莫助理是什么关系?要不您给他打个电话,可以吗?”女孩眼睛大大的,温柔说道,字里字外都是标准的普通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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