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换好了,现在开始吃肉吧!” 广坤招呼这个女孩子吃肉,男人的烧烤技术相当的高超,一个人独享美食有些无聊,两个人一起吃,还是比较开心一些。 傅慕笛吃了几块非常小的兔肉,沾了一点孜然粉,舌尖一接触到肉,味道就融化了,兔肉的味道是相当的好。 原来这里是滨市最南端的深山老林,因为没有被开发过,外人很少过来,生态环境保存的相当的好。 空气清新,夜晚宁静,除了天上的星星,就是地面的树林,安逸又隐秘。 空气水都相当的干净,是一个世外桃源的地方。 兔子肉是那样的香甜可口,傅慕笛嚼了几下,口感不错,肥瘦始终,一连吃了几块兔肉,傅慕笛的身体回复了,像是充满了电的手机,更加的有力气了。 “你身子还没有彻底的恢复,还是少吃为妙!” 眼前的这个男孩子漫不经心的说道,没想到呀,这个男人看起来粗枝大叶凶巴巴的,没想到还懂得怜香惜玉。 “我还不知道,你叫什么名字呢?” 傅慕笛抬起眼睛,望向这个男人,对于救命恩人,女孩子总是有一种粉丝的爱和崇拜,男人成了一个盖世英雄,左手手枪,右手方向盘,开着飞机救了她们! 傅慕笛是见过世面的女人,这个男人救了她们是不假,傅慕笛心存感激,可是眼前的这一个乡巴佬不听使唤,装聋作哑的,有什么值得她开心的! 傅慕笛继续吃肉,但是一抬头正好看到广坤穿着低领的毛衣,健硕的肌肉呼之欲出,像一个英雄一样矫健,傅慕笛被勾起了女人隐藏的欲望。 这个男人真的是很有魅力,土是土了点,不过土的很有味道,傅慕笛甚至想尝试一下,这种山野村夫是什么味道,和城里的男人有什么不同! 一头大尾巴狼在女人的心底嘶吼,睡了他,把他谁了,傅慕笛的眼睛里全是火苗,这个男人挺特别! “看什么看,难道我比兔肉还好吃?” 广坤瞪了一眼傅慕笛,心里觉得好笑,城里的女人都这样吗? 刚才那个装睡的女人看自己的身材,流口水就够了,这个傅慕笛又对自己如此这般的撩拨,难不成滨市的男人满足不了她们,这些城里的女人没有见过真男人吗? 广坤不屑的瞅了一下身边的这个女人,模样倒还干净,和刚才那个文静的女人气质不一样,这个女人骨子里倒像一个泼辣的女人,女人屁股也挺大,一看就是一个挺能生养的女人。 如果是一般的乡野村夫,看到这样的女人,肯定想娶她让她帮忙生儿子,但是广坤不是一般人,广坤的目标就是做一个单身贵族。 在这样的荒郊野外,做一辈子的土皇帝,冰湖地处偏远,山高皇帝远,没人能管得了他,广坤简直就是一方领土的霸主呢? 每天的工作,就是在冰湖里捕鱼,追追兔子,在树林里逛逛玩,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呢?就算是有钱人都享受不到这样的生活! “我叫广坤,你可以叫我阿坤,也可以叫我坤坤,随便你叫什么都行!” 广坤简单地介绍自己,对目前的生活无比满意,男人没什么心事,只需要美食就能很幸福。 烤兔肉已经被广坤和傅慕笛吃了大半。两个人已经是吃饱喝足,坐在火炉边上烤火,火炉上剩下的半只兔肉,被广坤调整了位置,放在了架子上。 木屋里吃的不多,万一夜里那个没吃饭的女人醒来,还可以吃点剩下的兔肉充充饥,广坤放下了刀子,把兔肉放到了一旁。 第(2/3)页